雷竞技网站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雷竞技网站分团委·学生会是雷竞技网站党委及团委领导下的二级学院基层团组织及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二)发挥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组织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坚决执行各级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主席团是本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雷竞技网站分团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主席团是分团委·学生会的领导集体,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成员不超过7人。
第六条 分团委组织部。是分团委主管学院团建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分团委在团组织方面工作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学院各级团支部管理及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团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各级团支部开展青年大学习;
(四)负责承办校团委、院分团委相关竞赛和活动(如百生讲坛、五四评优等);
(五)负责学院各级团支部交流与沟通,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团支部委员会等。
(六)负责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相关文件的起草、校对等工作。
第七条 分团委助学部。是分团委主管学院学风建设及团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分团委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监督和助学工作;
(二)负责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工作;
(三)负责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记录和部门会议记录收集汇总工作;
(五)负责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场控安排;
(六)协助分管副书记进行分团委学生会文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分团委团小组。主管团员发展的专门职能部门,是学院团员发展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团校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团课的组织和宣传,团校学习监督管理及学习资料整理,团校考试试卷制作、结业考试监考、结业证书制作等;
(二)协助组织内相关部门开展辅导员助理岗、查课、志愿服务、毕业生寝室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为学院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第九条 分团委宣传部。是主管分团委·学生会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团委在新闻宣传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一)组织开展学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二)负责学院对外媒体矩阵平台更新及运营;
(三)协同开展学院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业务培训。
第十条 学生会生活部。是主管全院学生公寓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学生公寓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如“千百十”等);
(二)负责学院毕业生寝室卫生监督工作;
(三)负责学院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联系学院各团支部生活委员开展相关工作;
(五)协助分管副主席进行分团委学生会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文体部。是主管我院文体活动的综合职能部门,是丰富我院师生校园文化生活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学院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如腰旗橄榄球赛、跳蚤市场等);
(二)负责学院各类文化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联系学院各班级体育委员开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院运动会、体测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社团部。是监管我院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的综合职能部门。是促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学院分管社团的活动开展及监督工作;
(二)负责学院各班级班务日志的收取报送工作;
(三)负责组织、管理各类社团参与或协助学院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就业中心就业部。是面向我院学生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助手和参谋。
(一)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就业升学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求职模拟比赛;
(三)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各类“宣讲会”“招聘会”的开展;
(四)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升学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 就业中心青志大队。是学院面向校内外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学院将专业学习、志愿服务与就业升学相结合的融合剂。
(一)负责校内志愿服务人员调动及考勤记录等工作,负责制作学生干部无课表,汇总干事无课表工作;
(二)负责学院红旗志愿服务队的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项目的组织开展工作;
(四)负责协同就业部开展校外就业市场拓展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志愿汇、志愿者证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奖惩制度。依据《雷竞技网站分团委·学生会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者,方可参与校级年度五四评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者,方可参与院级年度五四评优“优秀共青团员”及分团委·学生会年度表彰“优秀干部”、“优秀干事”评选;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者,方可参与学院年度表彰“优秀干事”评选;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组织内部作出相应处罚,根据情况分别为:通报批评、撤销组织职务、开除。
第十六条 例会制度。例会包括主席团例会、学生干部例会、部门例会、团支部委员例会。
(一)主席团例会:由分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主持,参加人员为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各学生干部,原则上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情况而定,地点:学院样板支部活动室。
(二)学生干部例会:由分团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一晚18:30,地点:学院样板支部活动室。
(三)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学生干部、学生干事,原则上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安排而定,地点:一站式学生社区。
(四)团支部委员例会:由组织部部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各级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原则上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组织部工作安排而定,地点:知真楼114室。
第十七条 辅导员助理岗制度。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由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及团小组志愿者负责辅导员助理岗;
(二)每学年第二学期由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及团小组志愿者负责辅导员助力岗,坐岗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周五下午除外)9:00-11:30、14:00-17:00;
(三)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干部至少参与辅导员助力岗一次(主席团正职除外)。
第十八条 采购及经费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分管财务副主席制定该学期活动经费预算,交由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管理老师、院领导、校领导审批签字;
(二)各部门严格按照活动经费预算开展相应采购,采购前由各部门部长提出书面采购报告,交由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管理老师、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
(三)各部门部长向分管财务副主席支出学生工作经费以采购统一发票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单位、品名、单价、数量、日期等明细;
(四)大型采购需在提出书面采购报告后进行采购询价流程,带学校资产部门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打印复印等零散经费使用,根据金额大小和实际情况,分别由学院打印或向校外文印店采购,向校外文印店采购前需向院党总支副书记提交采购报告并签字审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共青团雷竞技网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