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入党流程指南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决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2.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3.指定培养联系人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状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培养考察教育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及积极分子。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3.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两名正式党员。
方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四、预备党员的验收
1.支部委员会审查
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2.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4.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目的: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6.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
时间: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入党宣誓
组织:党支部组织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3.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4.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5.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要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